4月26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方腾高率调研组赴宁波开展《浙江省中医药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余姚市和宁波市司法局,实地视察了余姚市中医医院,详细了解了医院的中医药文化特色、中医药服务发展情况,深入重点特色科室、药房、治未病中心等实地查看,听取了院方对自制膏方饮片、特色诊疗服务等工作的汇报。调研组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县两级卫健、财政等部门以及部分医疗机构、行业协会、生产经营企业的意见,就中医药服务、保护与发展、传承与传播、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等方面和与会代表充分互动交流。
方腾高副厅长指出,做好中医药条例立法,一是要坚持鲜明的问题导向,找准中医药发展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二是要坚持立法的前瞻性,把握好中医药传承与发展方向,发挥好中医药治未病的优势,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三是要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做深做实做细基础工作,保证立法质量,确保制度设计有创新、体系结构更科学、落实执行真管用。接下来,调研组将认真梳理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同志陪同调研。
【来源:宁波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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