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并发布与中医药有关的行业标准,并以此为基础,开展认证。通过标准化建设,推动了中医药在全国健康有序的发展。 开展各类学术活动,促进中医药团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发展学术,培养人才;组织中医师、针灸医师、中药师、中医护师、技师、中医教师的资格(水平)考试,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水平,确立学术地位;开展培训、人才交流、远程会诊,旨在提高中医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建立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咨询、信息服务,出版发行学术刊物,宣传中医药特色与优势,以促进中医药的传播;举办会展,构建交流平台,以促进中药、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的贸易;还可以承接国内医药科研项目的管理,为有关组织、机构提供医药项目技术支持和服务;以医院、特色专科等为平台开展中医医疗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组织评选中医药领域唯一的奖项“中医药国际贡献奖”,授予在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和推动中医药立法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并为推动中医药学的国际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2][1]
主要职责
(一)岗位技能考核及证书发放
1、种类
中医康复理疗师、中药药剂师、口腔治疗师、中西医结合治疗师、健康管理师、中医师、心理咨询师、公共营养师、医学影像师、母婴护理培训师、中医康复主治医师、传统医学主治医师、中西医临床医师、全科医学主治医师、中医社区医师、中医乡村医师、中西医主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口腔科医师、民族医师等。
1、本单位颁发证书属于岗位技能证书,不具备执业资格,但具有从业资格(类似于上岗证)。是劳动者从事相关职业的资格凭证,并作为境外就业、对外劳动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就业上岗和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主要依据。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要求,部分证书是可以报考后开办门店类执照经营康复理疗馆及保健中心,也可在相关医疗机构应聘就业。此外部分新兴职业如: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等,在不同地区就业前景不同,如需考核、培训请结合地区情况。
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在教育及实践中提高人才素质和专业水平。指导与协调中医药对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技术合作,推进中医药科学的国际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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