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主页 > 综合新闻 >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七批学术和技术

来源: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16 04:2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来源:四川中医药)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局直属单位,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四川中医药)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局直属单位,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0〕7号),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批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中医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传承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2.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动态,并能够预见和把握其发展趋势。

3.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能开辟学科、专业新的发展方向,善于提出重大课题和思路;有较强的带教和科研组织能力,能领导本学科专业在其前沿领域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善于发现培养使用人才。

4.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5.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已取得省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学术和技术水平处于省内外先进水平或居省内领先地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医药科研方面,有较大成果,对推动学科专业发展有重要作用,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2)在中医药技术开发方面,有发明创造、科技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取得多项专利成果,经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中医医疗方面,医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

(4)在中医药教学方面,创建了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级及以上教育、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鉴定并推广,或主编的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由省级及以上教育、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审定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中医药职业教育、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推荐使用,效果优异。

(5)在中医药产业方面,为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是在医疗机构、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培养了中药制剂、中医药养生保健品、大健康产品、中药鉴定、中药炮制等技能型人才的;或是在中药材种植和养殖、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制造、中药新药研发、中药物流、中医药服务业等领域的新型管理人才。

(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传承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2.有扎实的中医药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掌握本学科、专业系统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专业的现状和发展方向,知识面较宽,思维活跃。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对本学科、专业的发展有一定的预见性,发展潜力较大。

5.有一定的学术、技术成就,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或奖励;或取得专利成果;或撰写出版过学术、技术专著;在中文核心或科技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多篇学术、技术论文;或在技术开发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主持或主研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程序。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按隶属关系组织推荐本地、本部门的人选,中央在川单位、局直属单位组织推荐本单位的人选。已过管理期的往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仍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申报。

(二)严格条件。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认真负责的做好推荐工作。客观评价推荐人选学术技术水平、成就、贡献、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以近5年为主),并认真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把真正具备条件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注重推荐优秀中青年人才,尤其要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倾斜。

文章来源:《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 网址: http://www.zgzyyxdycjy.cn/zonghexinwen/2020/1016/711.html

上一篇:上海中医药大学艺术教育中心揭牌仪式暨文化艺
下一篇:零距离感受中医药!小学生有了这些新的科普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