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到1911年地位仍然非常巩固,在民间尽管称呼不同,但无论是北人所称的“医者”,南人所称的“郎中”、“大夫”,燕赵所称的“先生”,北平所称的“太医”,都是尊敬的意思。
中华民国成立后,中医开始了政治边缘化,这些原本应受人尊敬的人,生存状态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甚至时常陷入纠纷中。
1 复杂的中医来源
民初以来,政府对中医的管理并不到位,实际上如清朝一样,仍然放任中医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1928年4月南京特别市公安局发布了中医调查表,在出身一栏填写内容可谓五花八门,包括前清通判、县丞、药店学生、陆军部学医、医学联合会会员、儒业学界、世传祖传某某传等。虽然后来政府通过法规规定了中医取得执业资格的条件,但这个行当在民间的入门门槛很低,导致中医界处于鱼龙混杂的状态,大体而言,可以分为儒医、世医、学徒等。
(1)儒医是中医最主要的来源。中医学建立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上,与儒学具有相通之处,有“不为良相便为良医”之说。儒医在职业方面被授予了权力,他们拥有着重要的社会关系与较高的社会地位。但“儒医”的身份,并不代表必为良医。尤其废除科举后,手无缚鸡之力的旧式读书人没有在社会立足的本领,有的略看几部医书后便给人治病。
(2)世医即世代相传的医家,社会上的信任度比较高,但世医也有医术低劣的。医疗广告中称祖传秘方的也很多,其中不乏打着祖传旗号欺世盗名的。
(3)学徒在民国时期既有以传统师承方式学得医术的也有在中医学校学习中医学的,还有的是药店的学徒。
当然,以上是非正式的分类方法,随着专业化体制的发展,中医渐渐走上了以专业团体为基础的发展方向。
2 人人皆可“行医”
2.1 法外行走的江湖医
江湖医,也称游医、走方医、走方郎中等。用在华英国传教士麦高温的话说,游方郎中这个职业发展得非常好,他们四处漂泊,自称包治百病,这些人非常狡猾,是群无赖,因为干不了别的工作,于是做了四处游荡的游医。
游医在北京俗称“卖野药儿的”,有的摇着一种被称为“报君知”的铁铃走街窜巷,有的扮成兵勇的样子,有的在市井甚至厕所散布广告,有的为卖药以刀刺腿,有的卖春方、打胎药,有的号称“百步止嗽……”在上海则称为“铃医”、“走方郎中”,他们随身带着几十种药,也是手持铜铃,边走边摇边喊“专治疑难杂症”,用一些草药、偏方为人治病;这些偏方并非完全没有疗效,例如中医陈存仁曾感慨“这些药是另有一套的”,他的朋友刘医生曾用从铃医处学来的偏方——捣烂的蚰蜒加甘草末——治愈了病人西医术后久不愈合的伤口。另外,由于比开业中医收费低廉,江湖医在占据人口多数的贫困人口形成的医疗市场中获取了生存空间,尤其在广大农村,到处是这样的江湖医。这些人虽然医术偶有疗效且收费低廉,但他们在政府中医资格认定之外进行法外行走,于患者、于国家的卫生管理而言都是极大的隐患。
2.2 巫医
无论是中医还是江湖医,即使医术不精,即使有所欺骗,至少对外宣称的是靠自身医学知识为人诊治。但还有一种称为医的职业,完全不需具备医学知识而是靠装神弄鬼“行医”,即“巫医”。民国时期,各地都有巫医的存在,称呼和手段不同而已。例如,在北平,被称为“瞧香的”的人通过观察香火燃烧的情形为病人诊病,或者称为“跳神的”,在烧香之后还有跳舞、假寐等程序。
有的佛、道场所里也卖药。上世纪20年代上海“水仙宫”即有据说很灵验的“药签”,但该处经常出现与医理药性相悖的“仙方”。曾有一个得痨病的人在去世当日还在里面求到了包含大黄在内的“仙方”,懂医理的人于是分析,如果药签灵验,将死之人应该求不到药方,如果仙人可怜将死之人想要搭救,不该开包含大黄的药方。绍兴也有庙庵制售药签,患者根据摇筒摇出来的签买药,往往药不对症,轻症转重,重症致死,绍兴的警察机关在医学团体的呼吁下曾予以查处取缔,但无法杜绝,不久便死灰复燃。
所谓“医道同源”,许多中医理论以阴阳五行相解释,这就给了巫医以可乘之机,甚至在偏远地区,巫医数量有时会超过中医。杨念群经调查发现,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京郊村庄,1921年以后才出现中医,巫医的地位也明显高于中医,这在当时的华北地区似乎是一个普遍现象。出现这种情形,除了民众的心理因素外,还有其他原因,比如偏远地区没有中医,更难觅西医,比如巫医的费用远远低于中医。乡民花费一两角钱即可在坛口求香,不付香资也可以获得香灰,而请医生花费较多,比如请西医至少要花费四角,还要花钱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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